|
|
|
|
科技局职能介绍 |
|
|
|
曲周县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科学技术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县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二)研究提出制定地方科技法规的建议,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县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县科技资源的配置;会同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对科学事业费中专项资金、科研项目资金、科技“三项费”的分析论证,管理科技三项经费,管理县级科学事业费,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四)研究拟定加强基础性应用研究、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的拟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负责组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和复检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县属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础。
(六)负责全县软科学研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全县民营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七)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县场和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促进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县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八)指导和协调县直各部门及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县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和科技情报工作。
(十一)承担县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
[更多科技动态] |
|